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隔天早上,我收到她寄的電子信件。寄出的時間是凌晨四點五分。
『 你怎能這麼自私?
你到現在還是不肯跟我說究竟是發生了什麼事,才會讓你變成這樣的人。
如果你說了,我或許會原諒你,
我或許就不再多問,也不再要求你的時間。
要求人家的體諒,不是要將自己的苦衷說出來嗎?
如果連那苦衷都沒辦法好好說明的話,我又如何能去了解你?
我又要怎麼決定,我是不是應該要繼續等待你?
我不相信你會對於我的等待無動於衷。
但你就這樣看著。
就這樣眼睜睜看著我受苦,
而你能說的,卻只是你需要多一點時間?
你究竟是哪裡有問題?!
我想怪你的自私,但是,我不知道我是不是有那個怪你的資格?
我不是那個傷害你的人,
所以我沒有資格說你的傷不痛。
同樣的,我也沒有辦法要求我能不被傷害。
可是,這怎麼能是資格問題?
在愛情面前怎會有資不資格這種愚蠢的問題?
如果愛情裡頭有所謂的資格,那又怎麼能算是愛情?
我要你知道我不會永遠都等在那裡。
如果因為這樣讓你失望,那真的不是我的本意,
我也不會以此作為籌碼,
愛不能用任何事情作交換,也不會是籌碼。
我是這樣天真的相信愛。
但,
我只是要你知道:
你快要失去我了
你快要失去我了
你快要失去我了。 』
我沒有異議。我很確定自己百分之百把昨天完全搞砸。她的生氣、她的忿怒、她的不解、她的無助。我都知道。
而她說的百分之百都是對的。
我把電子信箱關掉,走到茶水間摔破我的馬克杯,無聲的痛罵了自己幾句見鬼,捶了牆壁幾拳,然後帶著滿是血跡的雙手回辦公室繼續上班。
我沒有異議。
但是,我的心,好像失去了什麼。
假定我還有心,或是,我還有什麼可以失去的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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